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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October 13

    看管家的脸色过活

    业主对于物业,一向是没有什么办法的,更何况又有被收买的业主委员会。
    物业的全称,照理应该是物业服务公司,可他们更愿意称呼自己“物业管理公司”,这样,他们虽然拿着业主们发给的工资,却可以理直气壮地欺压业主:我是来管理你们的!实在也不奇怪,在中国,伙计支使老板,公仆奴役主人的事,难道少了不成?
    于是,就顺理成章地延续了,虽然他们所谓的服务也好,管理也好,都搞得天怒人怨;虽然他们可以大胆地教训业主:再不安分看我怎么收作你!;虽然电梯常年轮休,保安也从24小时减到了12小时;虽然进进出出,保安会怒目圆睁地恶脸相向……只要业主委员会点头,就顺理成章地继续服务(管理)下去。
    但,业主委员会在作出决定之前,有没有征求过业主们的意见呢?对究竟该让谁来做这个管家,我为什么没有机会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呢?想来,别的业主们也没有这样的荣幸吧。
    我于是想出头了,想去一家家征求业主的意见,看是否有半数以上反对此家物业续约。可是,我终于还是退却了。业主们用以对抗霸王物业的唯一手段,便是拒交物业费(即便拒交,物业也还不愿意走,因为小区有车的人家是越来越多了,停车费便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。这笔钱到底归谁尚可存疑,物业却是手捷眼快地纳入自己腰包了)。万一赶走恶物业,来了家好物业,那这笔钱就没有理由再拒交了。那么,有多少人愿意投上弹劾一票呢?唉,说到底,小市民还是斤斤计较的!
    然而,再一想,我又谴责自己的悲观。拒交的根本,是物业费的虚高,业主们付出与得到的不对等。如果说,来了家做多少事,就拿多少钱的公平物业,我想,业主们还是会欢迎的吧。毕竟,谁家主人愿意天天看管家的脸色过活呢?